差4倍你真的不申請嗎??
撰文日期113/9/12 歐陽心怡
- 申請期限:113年9月22日之前(遇假日順延至9月23日),符合條件的自用住宅用地可以申請優惠稅率,當年度即能享受2‰的地價稅率;若逾期,需至次年才能適用。
- 適用條件:
- 土地所有權人、其配偶或直系親屬需在地上建物辦理戶籍登記。
- 建物需屬於土地所有權人、其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。
- 土地不可出租或作營業用途。
- 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(約90.75坪)為限,非都市土地則以700平方公尺(約211.75坪)為限。
- 每戶僅能申請一處自用住宅優惠(已成年直系親屬的居住設籍則無此限制)。
- 戶籍變動注意事項:
- 若戶籍無變更且用途不變,免再申請。
- 若戶籍全戶遷出,應在30日內申報改課,否則會被補稅並罰款。
- 若重新遷入戶籍,需重新申請才能恢復優惠稅率。
提醒民眾按時申請,並注意相關條件的變動,以避免因遺漏而增加稅負。
財政部國稅局網站可線上申請👇👇
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etw109w/cases/services/OLF013008/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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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紀人字號:101竹市第000174號
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證:(97)(二)專普紀字第000665號
貼心提醒:主要用途依建物謄本標示部說明。依現況格局說明,若需變更請依法申請室內裝修許可。影片內家具擺設規劃係依賣方實際使用狀況說明,僅供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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